[摘 要]文章中论述的物品信息,既包括狭义的实在物品,即触手可及的现场实物;也包括了现场三维空间里存在的虚拟物品信息,即触手不可及,需要借助一定的工具才能发现和利用的信息。根据洛卡迪定律,“任何的触摸都会留下痕迹”,然而在真实的现场的环境中,不仅触摸要留下痕迹,不触摸也会留下“痕迹”。作案人具有主动实现犯罪目的的主动性,而现场物品具有先天的阻碍犯罪目的实现的被动性,二者的碰撞必然会留下与犯罪行为相关的信息。
[关键词]现场物品;重建;信息;
一、现场物品本身在现场重建中的运用
(一)物品反映出作案人的职业特点、技能等
这里的物品是指作案人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和反映物品种类的痕迹,包括遗留在现场的行凶工具、运输工具、包装工具、伪装工具、助燃工具等。通过对这些物品及痕迹的分析,可以刻划出作案人的职业特点、技能等。
案例一:
2009年8月,在绵阳市河中发现一无名男尸,上身着绿色相间条纹T恤(见“NIKE”字样),下身着牛仔裤,脚穿旅游鞋(见“NIKE”字样),在裤包里发现宾馆磁性房卡一张(未标识旅馆名字)和一串钥匙(共计8把钥匙)。综合分析:该男子有一定经济基础,可能为外地到本市做生意或者在本地开设旅馆的。死者系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身上无明显抵抗伤,加上死者身上附有砖块后沉尸,说明罪犯不想死者被别人发现或尽快被发现,固分析嫌疑人:熟悉死者,系死者的生意伙伴或者朋友、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