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要约和承诺

2012-08-06 02:20:04张朝平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2年3期

[摘 要]文章以电子合同为分析基点对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重要问题进行了阐述,重点介绍了电子要约和承诺中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旨在引发思考和为电子交易的发展提供制度方面的帮助。

[关键词]要约;承诺;电子合同

合同的成立离不开要约和承诺,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的普及,电子合同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电子合同在本质上与传统的合同并没有区别,但是电子合同的成立或者订立的过程中总是采用电子数据和数据电文等方式,整个过程都赋予着“电子化”、“网络化”的特点,相比较与传统的合同还是有一些的不同之处。基于在合同的成立中要约和承诺的重要地位,本文有必要以电子合同为研究基点对要约和承诺进行分析,旨在跳出传统的视角对要约和承诺有一个重新的认识。

一、电子要约和承诺概述

(一)电子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是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的明文规定,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该意思表示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希望和对方签订合同;其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其三,要约所规定的内容必须是具体明确的;其四,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旦受要约人做出了承诺,则要约人就需要受所做出要约意思表示的约束。电子要约在本质上并没有脱离要约的本质,只是在形式上有所改变,其定义就是通过电子的方式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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