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媒体时代,网络已成为反应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涉检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不断出现,不断冲击检察机关的形象及公信力和执行力,微博、博客等新媒体的发展使得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不断提高,给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危机事件提出了新的挑战。检察人员应加强媒介通识教育的培训,转变观念,正确看待负面涉检网络舆情,把握“黄金四小时”原则,继续推行“阳光检察”,维护检察官和检察院的形象和公信力,使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在新媒体时代更好的实现。
[关键词]网络舆情;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机制
2011年6月底,我国的网民人数已达到4.85亿,2011年底将超过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6.2%。[1]网络已经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人们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发表言论,交换观点,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空间。因此,如何利用好网络舆论这把“双刃剑”,以有效控制舆情的导向及把握引导与干涉之间的度,在新媒体时代如何更好地实现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等问题,也就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和难点。
一、网络舆情
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及其政治取向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它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