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发起人的出资形式等等问题,有的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有的没有规定或规定的不详细,有的现有规定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因此,如何理解法律、适时地修改法律,如何满足实践的要求,又能使实践不违背法律或法理,使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就健康合法,以避免社会公众利益将来的损失,避免股份制的盲目发展,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公司;发起人;法律问题;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法》规定的一种公司形式,实质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人们已经认识到股份制的诸多益处,尤其认识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组建股份有限公司,首先要确立发起人。什么是发起人?发起人有什么条件?
一、发起人的定义
我国枟公司法枠对于发起人概念的界定可以在考虑采用形式说的同时,借鉴、结合英美法系实质概念说的合理因素,即不仅认定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的人为发起人,而且实际参与公司设立行为的人,也可以认定为发起人,并承担作为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既可以适应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之转型时期,保护公司及债权人利益的需要,也可以尽可能多地吸引投资者从事兴办公司的事业,促进国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二、发起人的人数
正是基于以上建议,新枟公司法枠删除了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下限的限制及关于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例外规定,统一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并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特别规定,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在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