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勋
(淮河水利委员会 蚌埠 233001)
历史上,淮河是一条独流入海的河流。公元1194年黄河夺淮,使淮河水系遭到巨大破坏,淮河流域旱涝频繁。为了治河,同时为了确保漕运,元朝设“都水监”,明清设河道总督,总管黄淮海及运河的水利水运事务,这可以算是淮河乃至我国最早的流域管理。
黄河北徙后,清同治五年(1866年)10月,曾国藩在清江浦(今江苏淮安)创设“导淮局”,这基本上是近代淮河流域机构的雏形。国民政府时期,曾先后有过“导淮局”、“导淮委员会”、“淮河水利工程总局”等。
1950 年,淮河流域大水,发生大面积的洪涝灾害。政务院作出《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着手对流域进行大规模系统性的整治。同时在安徽蚌埠成立治淮委员会,对治理工作实行较为集中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当时,流域内各省、地(市)直至县均设有治淮机构。
1958 年,治淮委员会撤销。
1965 年,根据国务院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水利部成立淮河规划组。
1969 年,国家进一步重视淮河水利问题,国务院成立治淮规划小组。1971年在蚌埠成立治淮规划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的治淮规划和管理工作。
1977 年,重新组建治淮委员会,为水利电力部的派出机构。
1990 年治淮委员会改名淮河水利委员会。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淮河的流域管理工作逐步加强。特别是1988年后,随着《水法》和其他有关水法规的颁布实施,流域管理相应于整个水行业的管理被赋予新的内涵,由过去的只治不管、重建轻管转变为建管并重,水的资源管理也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淮委成立了水政水资源处,地方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负责水资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