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訾其伦[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河南 信阳 464000]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推理的科学。中国逻辑学所研究的推理是建立在类基础上的推理,这样的推理又称为推类或类推。作为中国逻辑主导推理类型的推类,在中国古人的日常生活中应用极其广泛。因此,先秦诸家学者都自觉不自觉地研究了推类。秦汉之际的《吕氏春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推类进行了更为自觉深入的研究,其关于推类的独到见解丰富和发展了推类理论。因此,对《吕氏春秋》推类理论的研究是中国古代逻辑研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同时也可以帮助人们了解中国古代思维方式的发展变化。
吕氏非常重视论辩,“辩议不可不为”①(《吕氏春秋·用众》,下引《吕氏春秋》只注篇名)。吕氏论辩方法的核心就是推类。其推类属于广义上的推类,除了类比式,还有归纳式、演绎式。
《吕氏春秋》的推类方法中包含着由个别推知一般的归纳法。如《察今》中所载的“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 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便是佐证。也就是说,观察屋檐下的光影,就能推知太阳月亮的运行规律、早晚和寒暑季节的变化;看到瓶子里的水结冰,就可推知天下已经变冷、鱼鳖已经潜伏了。尝一块肉,便可推知一锅肉的味道、全鼎中肉的调味。但《吕氏春秋》的归纳式认识方法不同于传统逻辑中的归纳推理,它是建立在类的基础上、根据“类同理同”原理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