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文骨”与“骨刻文”之性质推断与价值蠡测

2012-08-15 00:44:58蔡先金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蔡先金

(济南大学,山东济南250022)

20世纪末以来,地不爱宝,在山东省区域内发现了数量颇夥的龙山文化时期的“刻文骨”,从而引起考古学界、历史学界、古文字学界的高度关注。纵然有学者认为“这个课题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光对中国文字的研究,对龙山文化研究,对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①刘凤君:《寿光骨刻文》,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0年,第123页。然而,这批“刻文骨”及其“骨刻文”的用途及性质至今尚无定论,笔者不揣谫陋,愿在破解这些难题方面尽些绵薄之力,并求教于方家。

一

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大量刻文骨到底是何物?弄清楚这个问题是充分认识刻文骨性质之关键,亦是对其开展学术研究的逻辑起点。经过观察与思考,我们可以推断其为巫术时代的冷卜之“遗物”。

占卜现象起源甚早。在远古时代,原始人的世界是一个巫教的世界。王国维云:“巫觋之兴,在少暤之前,盖此事与文化俱古矣。”②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王国维文集》,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7年,第51页。张光直则把以中国和玛雅为代表的具有世界普遍意义的古代文明称为“萨满式的文明”。③张光直:《中国古代王的兴起与城邦的形成》,《中国考古学论文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385-400页。占卜源于原始宗教中的前兆迷信,属于巫术占验范畴。巫师以占具为中介,人为制造某种“兆象”以传达所谓神意并显示出人神沟通之结果,以测未来的吉凶休咎。《礼记·表记》有言:“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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