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明辉,林法纲,赵 峥
(1.中国人民大学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北京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北京100875)
信息资源产业是以信息资源为原料,从事信息形态的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加工、传播、提供等活动,并以此创造经济价值的国民经济部门,既包括传统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也包括新兴的数字电视、网络内容、手机短信、游戏动漫等部门①冯惠玲,杨红艳:《信息资源产业内涵及其与相关产业的关系探究》,《情报资料工作》2011年第2期。。近年来,网络视频、网络游戏、软件、网络新闻、电子书等主要依托数字终端、互联网等数字化媒介而进行信息资源制作、发行、传播、销售的网络信息资源产业获得了长足发展,相应地,也带来了更多信息资源权利人、网络运营商、网络用户等相关主体之间的权益冲突。因此,梳理我国现有的针对信息资源产业的法律保护制度,分析和思考基于互联网环境下信息资源产业的法律保护问题,对于促进我国信息资源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知识产权法所调整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因知识产权的获取、利用、转移等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性质上属于私法领域的民商事法律关系。②张玉敏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22-23页。信息资源产业是以信息资源为劳动对象的产业形式,对信息资源产业的保护首先就是对其劳动对象、智力成果——信息资源本身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