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德军
(衡阳师范学院 湖南 衡阳 421002)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是美国历史上以积极倡导和实行民主而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一生奋斗的目标就是要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为此他规划了一套缜密的、从权力内部和外部来制约权力的思想即权力制约理论。这对于防止权力侵害人民的民主自由效果明显。因而在西方社会发展史上,享有较高的美誉。
任何一种理论或思想的产生固然是历史发展的某种需要所致,有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但也必须同时有坚实的内在逻辑关联。杰斐逊的权力制约思想的影响如此深远,除了现实的合理性之外,更具严密的内在逻辑。
在杰斐逊政治思想体系中,权力制约思想的前提条件是自然权利学说,其目的就是使人民充分享有自然赋予他们的民主权利即自然权利。在欧洲思想家们的影响下,杰斐逊逐步形成其自然权利学说。他说:“在自然法下面,一切人都是平等的。”[1]这是杰斐逊对自然权利思想的最初阐述。1774年,他在《英属美洲权利概述》一文中又指出:人们的权利“来源于自然法则,而不是他们的国家元首所赐予的。”[1]他对自然权利学说进行较为系统的正面阐述是在1776年草拟的《独立宣言》中,他说:“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所固有的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