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三选、三快』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012-08-15 00:53:00韩志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21期

文/韩志

台安县在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中,强化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突出“三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党建述职常态化。每年年末,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各镇场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二是党建责任具体化。每名班子成员分别承担各自责任,每项工作都明确了完成时限。各级党组织分别制定党建工作责任书,在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三是党建检查多样化。把半年、年末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把检查与平时了解结合起来,保证检查评比的结果客观公正。

注重“三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岗位选干部。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公开选拔、竞聘上岗、交流调整等方式,把干部选好配强,使干部真正能够担得起重活,扛得住累活,完成好急活。二是绩效选干部。在选用干部时,重点看干部取得了什么样的政绩,工作是否获得了市先进、省先进,乃至国家先进。对绩效突出的干部委以重用,树立了绩效选人的导向。三是民意选干部。注重选任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这样的干部既有政绩,又有政德,把这样的干部选上来,用起来,有效推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推进“三快”,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财政税收指标完成快。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120.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幅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927万元,增幅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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