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
7月27日,辽宁省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7月23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实际,以《讲话》精神推动辽宁省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各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近期学习的重要内容,专题研讨,学深学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讲话》精神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好培训学习。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大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制定学习宣传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排头兵工程”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要组织省、市、县三级理论宣讲体系宣讲骨干深入企业、农村、机关、社区、学校进行广泛宣讲。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对《讲话》精神进行有声势、有广度、有深度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