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燕
(盐城师范学院 江苏 盐城 224000)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文件已经以其无可争议的生命力成为人类社会记录信息、传达信息、留存信息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电子文件是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的,这就造成了其内容与载体的可分离性,使得电子文件极易被篡改、复制。这严重影响了电子文件的原始性。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利用电子文件信息,笔者从可行措施等方面研究保证电子文件的原始性问题。
“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特性之一,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事物尤其是相邻事物的独一无二的本质规定性所在。档案是历史的真凭实据,它可以成为查考、研究和处理问题的依凭,认定法律权利、义务与责任的证据,以及政治斗争、外交斗争和教育人民的工具。这就是档案的凭证作用。档案是事实、知识经验的记录,它记录了历史活动的事实和经过,也记录了人们在各种活动中的思维过程,它能提供人们互有联系的、系统的、广泛的情报。这就是档案的情报作用。原始性是档案具有凭证作用或情报作用的基础。没有了原始性,一切就无从谈起。
电子文件也是一样,它同样拥有凭证作用和情报作用。电子文件的凭证作用除了体现在满足正式的法律程序需要外,还体现在行政管理等方面,如需要该文件能证明某些行为是否曾经发生,是否有过某个决定等。电子文件的情报价值可以为社会上更多的人提供更长期、反复的利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