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顺红
(西安市浐灞生态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陕西 西安 710024)
固定总价合同是一次包死的价格委托工程。此类合同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因此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产生的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应做最充分的估计,并将其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于其风险大,可控性差,本文拟就此类固定总价合同在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在使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应该十分明确该类合同的使用范围,避免以后因为合同选用不合理引起的各种纠纷。在工程实践中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可以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①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与招标文件说明无明显差异的;②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③工程结构、技术简单,一般很少或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④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作现场调查,有足够的时间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⑤一般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采用,必须把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这类合同总的特点是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总投资,对投资控制有利;但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风险,而业主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