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荷玲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林业局,贵州 六盘水 553000)
集体林权的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后对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产生长远影响的又一次重要变革,关系到农村生产资料的再分配,并与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对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实现全社会的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这项改革并非那么简单容易,它具有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量较大等特性,要客观、长期、系统地反映集体林权的改革工作,就必须做好档案管理这项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纷繁琐碎,大量操作具有一定的困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对林权改革过程中具有收藏、保存价值的文件、数据、图表等载体的一种记录,档案的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安全保管、便利,都是提高林权改革工作质量、推进林改顺利以及巩固林改成果的重要保障。此外,一份完整、精确的林权改革工作档案在一些情况下还可以成为维护林木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减少林权纠纷,甚至确认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关系,维系农村社会稳定。
省、市级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内容为对全省的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制订具体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行摸底调查等等,因此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一般都是初期和后期的机关文书档案资料,如通知、办法、方案、督促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