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孟总,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首先想问您一个与工业产品质量相关的标准化问题,据考查,德国的工厂,不管大与小,设备先进与否,生产出来的产品都能保持相同且高水平的质量。人们把这归因于标准的严格执行。相比之下,在我们国家,标准的执行却往往不是很严格,您怎么看?
[孟雪松]:发达国家与我国的标准,除少数为强制性的以外,大部分都是非强制性的。为什么都是非强制性的,发达国家的标准能够被严格执行,而我们国家却不能?这主要与工业化程度有关,其次与发达国家与我国家采取标准制定策略与方式不同有关,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是自愿性标准,而我国主要采用的是推荐性标准,从字面来看,二者区别不大,但具体到标准制定的主体、规则以及标准的实施,二者还是有较大的区别。
发达国家的自愿标准是从用标准的角度来考虑的,它体现了标准未来的实施主体对这个标准自觉自愿使用的一种态度。其制定过程,组织、企业、个人都可以以代表身份参加,且只有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都达成一致,标准才能发布。另外,制定的目标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的,而不是根据企业的技术水平。这一方面使标准成为大家共同利益最大化的代表;另一方面使标准一旦通过,便能得到各方的认同,所以标准便能够被大家自觉自愿执行。
我国的推荐性标准虽然也是自愿采用,允许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自由申报,但制定却主要是由申报单位和相关协会或技术组织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