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丹,蒋淼,刘海
谢宗万先生受中医“辨证论治”理论的启发,提出中药品种传统经验鉴别的“辨状论质”观点,即根据药材外观性状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来判断药材的真伪优劣,从而阐明其本质[1]。以药物的性状来鉴别其品质,是中药重要的传统经验。许多药物名称本身就隐含着其性状特征和质量要求:如鹤虱、牛膝等与其形有关;丹参、黄连、紫草、青蒿、白及等与其色有关;木香、败酱、甘草、苦瓜、酸枣、细辛等与气味有关。随着人们对药物认识的加深,逐渐总结出一套行之简便而且有效的中药鉴别方法,即性状鉴别法。直接利用感官,以看、摸、闻、尝等方法观察药物外观性状(形、色、气、味),辅以水试、火试等,以达到鉴别药材真伪优劣的目的。
限于篇幅,谢先生未能展开叙述,本文试作进一步阐论。笔者对《神农本草经》到《本草原始》时期的本草学著作中关于药材鉴定的内容进行整理、对比,为“辨状论质”这一药材经验鉴别的理论精髓找寻历史依据,试作进一步阐述。
取类比象是古代认识论之一,对药物疗效的认知,往往也与其外在特征如形色气嗅、生态环境相联系,乃至有“法象药理”之说。《神农本草经百种录》云:“凡药之用,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质,或取其性情,或取其所生之时,或取其所成之地,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故能补偏救弊,调和脏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2]。”兹按滋味、形色、气嗅、质地等略作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