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际合作助推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

2012-08-15 00:51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司长
中国水利 2012年24期
关键词:水利部水利科技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司长 高 波

2012年,水利国际合作与科技工作认真践行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中心任务,开拓进取,奋发图强,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水利科技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科技发展规划正式发布。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发布《水利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水利科技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是指导“十二五”水利科技发展的重要文件。全国大部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区、本流域水利科技发展。

重大问题研究成效显著。紧密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科技需求,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取得了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与应用”等5项水利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黄河小浪底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与实践”等41项科技成果获得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气候变化对我国水安全影响、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东北地区水资源全要素优化配置、震损水库及堰塞湖风险评估与处置等一批重大项目取得重要进展。

技术引进和推广转化取得明显进展。充分利用水利部“948”计划和科技推广计划渠道,加大了项目顶层设计与定向组织,围绕防灾减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信息化、农业高效用水、水土保持等领域重点引进了60余项先进实用技术,围绕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专项行动、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领域,推广转化了100余项优秀科技成果,取得明显成效。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为依托的国家级创新基地初具规模,各流域机构积极探索推进流域创新中心,各地方依托地方水利科研单位积极推进地方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水利系统已建成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10个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分实验室科研能力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各地方组建了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科研试验基地,有效保障了地方科技工作开展。

水利技术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成立水利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水利标准化工作重大问题。新发布行业标准64项,国家标准18项,近期还有65项即将发布,现行有效水利技术标准达到713项,标准覆盖率达到74%,较2011年上升4%。《水利标准化项目经费测算定额(试行)》《标准化项目体系管理文件》等规范性文件即将发布。启动了新一轮《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修订工作;制定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标准国际化迈出可喜步伐,《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等4项标准权威英文译本即将发布;起草了《水利技术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管理办法》和《水利技术标准英文版翻译规定》,规范标准翻译工作。稳步推进计量认证评审工作。完成了46家水利质检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评审。目前,水利行业已有94家质检机构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其余大部分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加强认证机构管理,对119家企业发出539张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水利科技投入体系逐步形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科技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级水利科技投入超过10亿元,2012年水利科技投入在保持2011年投入基础上又有所增长。落实水利部牵头组织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0项,国家973计划项目1项,重大仪器设备专项2项,经费约4.1亿元。落实水利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66项,经费2.2亿元。各地方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辟渠道,不断增加科技投入。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加强了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第五届水利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评选10名水利青年科技英才。通报表扬50个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100名水利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结合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意识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目前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85%以上是青年骨干。

科技项目管理全面强化。在科技项目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进一步完善了项目执行与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项目立项、执行与验收全过程管理,加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根据《水利科技计划实施中失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严重违反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各类计划项目实施严格限制。举办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培训班,专门针对在研行业专项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取得较好效果。

二、水利国际合作工作迈出新步伐

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完成高层互访交流活动32次。续签或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5项,截至目前已与外国政府签署双边水利合作协议、协定或备忘录60项。陈雷部长率团参加第六届世界水论坛,开展全方位水利外交,3天时间集中参加了25场活动,广泛宣传了中国水利改革发展成就,把握了有关涉水国际规则制定的主动权。精心组织重要国际会议,打造中国水利国际品牌。2012年9月,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主办的第五届黄河国际论坛在郑州隆重举行,来自20多个国家的部长及高级官员,20多个国际组织的领导人,10多个国家驻华使团的大使、公使,众多国内外流域机构的管理者、决策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上百家水利企业的高管等参加。陈雷部长等3位部领导分别参加了大会、高层论坛、分会,并发表致词、主持会议或作主旨发言,分别会见了多位出席论坛的主要外宾。举办了中澳、中瑞、中韩、中日、中荷、中匈等7次双边固定交流活动,水利部连任世界水理事会董事会成员并担任执行局成员,进一步巩固了中国与相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水利全面走上国际舞台。建立了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全面开展在水资源领域的合作。2012年9月,中欧领导人第十五次会议联合新闻公报指出,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将成为未来中欧开展水资源综合管理合作的良好机制,这标志着水利国际合作已成为中欧整体战略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

跨界河流涉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组织相关单位,深入研究,认真准备,艰苦谈判,完成了中哈、中俄、中蒙、中印、中朝、中湄等跨界河流联委会、专家工作组各种机制的19次双边谈判磋商。接待了俄罗斯、蒙古和泰国等国家的跨界河流考察团,圆满完成了对哈萨克斯坦、朝鲜、印度、越南、孟加拉国和湄公河委员会等国家和组织的国际水文报汛工作,既维护了国家水资源权益,又服务了国家外交大局。开展了多项跨界河流的研究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开展了界河工程管理的调研工作。全面加强信息化管理、水文站网建设、保密安全等基础性工作。

中泰防洪减灾合作开启了我国水利救灾外交的新模式。泰国英拉总理访华期间专程到访水利部,研究加强防洪减灾合作问题。应泰国总理邀请,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水利部防洪咨询专家组两次赴泰开展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提出咨询意见,向泰方提交了《泰国湄南河流域防洪咨询报告》。英拉总理专门接见专家组,代表泰国政府和人民对中方的技术援助表示感谢。

“引进来,走出去”取得新进展。国际合作项目进展总体顺利。世行贷款云贵鄂渝水土保持项目、亚行贷款松花江洪水管理项目、中欧流域管理项目、中澳环境发展项目、中欧流域管理项目等一批项目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中欧流域管理项目为平台,组织翻译了《欧盟参与式管理方法》和《欧盟洪水指令》。中瑞合作新疆叶尔羌冰川湖遥感监测预警项目引进了瑞士全天候无间断遥感监测设备,双方专家克服种种困难,艰苦跋涉20多天,终于在海拔5 400多m处成功安装了遥测设备,大大提高了该地区冰川水文预报的速度和精度。世行贷款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进展顺利,世行贷款节水灌溉二期项目、亚行技援干旱管理战略研究项目和中法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项目二期合作正式启动。申请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6个,争取科技部专项资金2 100多万元。在水利“走出去”方面,根据最新统计结果,部下属共有22家单位具备对外经营合作资质,总计对外承包工程219项,合同额近38亿美元,累计营业额10亿多美元,其中正在实施项目77项,合同额达15亿美元,营业额6.4亿美元。

境外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出台了《水利部关于加强部属单位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就建立健全境外安全管理体制、境外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和管理制度、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水利部境外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项境外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及时向各单位转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海外安全预警信息,针对个别国家开展专门的调查研究,为各单位开展境外业务提供信息参考。协调相关单位有序做好相关国家和地区战乱我人员的撤离工作。

人才培养与引智工作力度加大。水利部与国家外国专家局签订关于引进国外智力推进水利跨越式发展合作备忘录,加快引进国外智力,推进水利跨越式发展。通过国际合作项目派出培训人员100多人,引进国外专家6人次。2012年9月,水利部推荐的瑞士联邦环境署副署长高滋先生获得2012年中国政府友谊奖,受到我国领导人接见。海峡两岸水利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得到巩固。在第四届海峡论坛期间,与民革中央、农业部合作举办了两岸农业水利合作发展论坛。在黄河国际论坛期间举办了两岸第十五届多沙河川整治与治理研讨会;此外,还举办了第十六届海峡两岸水利科技交流会和第十届两岸农田水利交流会。这些交流活动议题广泛而充实,交流深入而真诚,加深了两岸水利界的工作交流与感情互通。

外事管理进一步完善。全面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推进外事管理制度建设,形成涵盖外事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一是不断完善水利部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加强审批审核,严格管理,堵疏结合、有保有压,杜绝一般性考察团组,保证有实质性内容的出国任务。三是召开了全国水利外事工作座谈会,总结成绩,并就外事工作应稳妥应对的敏感问题提出要求。四是完善外事服务平台。不断更新水利部外事服务网站信息,提供便捷的外事服务。

三、2013年重点工作

组织好重大问题研究。一是组织实施好已立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努力提高成果质量和水平。二是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继续加强顶层设计,搞好调研和需求分析,凝炼重大科技问题,做好项目储备,争取各级科技计划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强水旱灾害孕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和洪水资源利用等重大基础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对水资源配置、水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现代农业节水和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技术产品及装备研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水利科技新突破。

进一步加强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一是加强国外水利先进科学技术引进,不断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二是继续做好科技推广工作的顶层设计,选取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进一步加大成果的推广力度。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制约水利科技推广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好水利科技推广的政策性问题。四是抓住中央1号文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要求有利时机,结合行业实际,强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促进基层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已建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能力建设与绩效评估,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二是根据地方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省部联建、共建的新模式,将部分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纳入部级建设范围,稳步推进地方水利科研中心和科技试验站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

加强水利技术监督。一是加快技术标准的制修订进度,严格程序要求,提高标准质量。二是基本完成新一轮标准体系表修订工作。三是以《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的发布为契机,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四是推动节水强制性标准的制定,探索强制性节水产品认证制度。五是以成果绩效管理为导向,不断强化各类培训活动。六是加快水利技术标准英文翻译工作。七是提高水利计量认证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水利多双边合作。进一步挖掘合作潜力,扩大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完善合作机制,继续坚持高层次的交流与务实合作,进一步参与重要国际水事活动,持续推动提升水利国际影响。重点做好第35届国际水利学大会组织工作,积极支持在华举办国际培训班和研讨会。精心组织参加国际灌排大会、国际大坝会议、斯德哥尔摩水周、今日水电论坛等重要水事活动,积极参加第七届世界水论坛筹备工作。支持我水利专家任国际组织职位后开展工作。利用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结合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精心组织策划相关活动。

稳步开展与周边国家跨界河流合作。继续做好重点跨界河流谈判工作,加强跨界河流涉外管理工作,完善跨界河流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做好国际河流水文报汛工作,积极为周边邻国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发展睦邻友好关系。

切实加强境外安全管理,做好督导工作。继续在制度建设、安全教育、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下功夫。对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部属单位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对策等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走出去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外事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根据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有关外事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水利部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国际会议、证照管理等办法,健全外事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有关程序和要求。二是加强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坚决压缩任务不明确、经费不合规、任务与身份不相符的团组,未经批准,不得突破控制指标、随意更改计划。三是继续定期举办外事联络员培训班,充分发挥外事联络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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