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在改革方面,对于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主要是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是降低进入门槛,加强监督管理。在发展方面,对于政府而言,一方面,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公共农业服务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政府应从政策扶持、投入保障、法制建设等方面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加强能力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在支持公共农技推广发展方面的职责,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建立农技推广经费保障机制。同时,中央应设立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以有机食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和工作格局。
创新管理体制,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营利性、引导非营利性的原则,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实行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科教、产学研、科工贸相结合,培育多元化农技推广主体,提高为农服务水平。鼓励其他经济主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参与基层营利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