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国桢
2011年12月27日,上海市医保协会主办“新医改与医保支付”研讨会。与会专家就如下内容开展了深入研讨。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指出:“新医改”三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迅猛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城镇从业人员参保已达2.5亿人,城镇居民参保已达2.16亿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8.3亿人。参加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人数已超过12.9亿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医疗保障范围逐渐扩大,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提高到75%,城镇居民医保从40%左右提高到60%—70%,新农合从50%提高到60%—70%。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从构建全民医保体系、扩大制度覆盖面、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报销水平等外延扩张型发展逐步转变为完善优化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保障绩效等内涵质量型发展。一方面,由于“三医改革”不同步、不配套,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不尽人意,公立医院改革尚未取得突破性、实质性进展,特别是“四分开”的原则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另一方面,由于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尚不完整、不系统、不到位,尽管加大了财政投入,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报销水平不断提高,但保障绩效并不理想,“两过”(即过度检查治疗、费用过快增长)现象依然严重存在,“两个明显”(“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得到明显减轻)的近期目标未能如期实现,人民群众多有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