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化城市:地方民政部门的布局与机制

2012-08-15 00:44:11◎曾凯
中国民政 2012年7期

◎ 曾 凯

建设国际化城市:地方民政部门的布局与机制

◎ 曾 凯

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国际化概念在全世界被广泛接受。迄今为止我国有183个地级市提出建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国际化城市,地方民政部门大有作为。本文提出地方民政部门应以社会组织、社区建设和社会福利三项职能领域为阵地,分别实施三项计划,建立21项机制,以充当社会领域开放与国际合作的排头兵,特别是建设行业协会的三个“海外体系”、组建国际社工队、建设高度融合的宜居型国际化社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度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构想,对建设国际化城市有一定的启示。

——编者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国际化概念在全世界被广泛接受。2012年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主席华建敏说,“在对外交往中要更多注重社会领域的交流合作和对外援助,多搞公益慈善外交和人道援助外交”。相比其他城市,矢志国际化使命的城市应率先注重社会领域的开放与国际合作。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建设的骨干部门,理应成为城市国际化建设的急先锋和标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政工作对外开放呈现全方位、多层级、大纵深的良好态势。1997年以来,民政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规格提升、合作伙伴迅速增加,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外援资金较快增长,在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上引人注目,为我国人权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但是,民政部门参与国际化建设的范围和程度,距离城市政府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的行动计划尚有较大距离,仍然存在较大的公益慈善外交和人道援助外交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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