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杨,焦 明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北京100038;2.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北京100006)
侦查合成战的本质应当是“合成侦查”,即不同主体高度密切配合进行侦查。它应当包括不同警种之间的合成、不同地区公安机关的合成以及与社会上其他部门之间的合成。当然还有如何进行合成的问题。笔者认为,合成应当由一系列相应的工作机制来进行保障。当然,在侦查合成战当中起到核心作用的应当是刑侦部门。因此,可以这样定义侦查合成战的概念:侦查合成战是指以刑侦部门作为核心的,多警种多部门多地区在一定工作机制的规制下所参与的对案件进行侦破的工作形式。
近来我国的犯罪活动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频繁发生,主要有三种类型: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包括带有恐怖主义色彩的案件;涉案主体敏感、发案地点特殊、诱发社会关注的案件;被害人牵涉面广或因某些环节处理不当引发关注的案件。二是黑恶有组织类犯罪活跃,主要体现是:黑恶组织的类型增多,犯罪涉足的领域越来越广,多种多样的犯罪交织在一起。三是采用新类型手段的犯罪案件不断地涌现,主要特点如下:利用互联网络和现代通信、金融工具等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能够瞬间完成,异地进行大跨度、大范围、大面积的犯罪;作案人无须与被害人见面,就能隐蔽地在虚拟空间中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