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晓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 广州 510610)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相融合的文化样态,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方式等的总和,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1]
廉政文化作为一种与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紧密相连的特殊文化样态,有着鲜明的历史传承性和时代创新性。廉政文化建设既要继承我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着的丰富的廉政思想,又要看到传统廉政思想所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时要面向时代、注重创新,把廉政文化从伦理文化上升到制度体系层面上来。只有把传承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廉政文化从伦理文化提升到制度文化的高度,才能促进廉政文化健康发展。当代廉政文化的建设不仅是一种道德伦理的重塑,而且是一种制度意识的张扬。把伦理文化提升到制度文化,应该是我国现阶段廉政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2]
1.廉政文化作为伦理文化有其自身的局限性
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指的是以儒家伦理观念为架构,以宗法血缘关系为依托,以传统中国人的道德价值观和行为的道德抉择为导向性作用的伦理体系。中国的传统伦理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儒家思想具有鲜明的伦理色彩,它更多地强调廉洁自律、为民做主,强调伦理道德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