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静
(滁州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傅毅在《傅司马集·舞赋》中说:“臣闻歌以咏言,舞以尽意。”诗人阮籍也说:“歌以叙志,舞以宣情。”舞蹈的目的,一方面是表现优美的动作,另一方面更是从中表现出内在的情感美。民间舞蹈也不例外,它们表达的更多是集体的情感,董学文说:“从文艺活动的层面说,不论是创作者还是欣赏者,真正令人着迷和感兴趣的,则是找到了情感交流而无限制的途径,同时又找到了情感保存的最好方式,这就是说,情感体验是艺术活动的形而上学方面,也是艺术作为本体的动态形式的内在规定。讨论艺术活动在本体论中的位置,不能不从审美情感的特性入手。”[1]217舞蹈的情感,不仅指“情绪”,还包括深层知觉里的思想、意志、思索、判断、推理等。而舞蹈所用的表现方式,主要是动作和构图两种。胡晶莹说:“在结构群舞时动作应该具有画龙点睛之功能,要提炼出动作精华放在最重要的地方,需要爱惜动作,但不要吝啬构图,占作品比例之首的构图是老大,动作是老二。”[2]75“没有舞台空间就不可能形成舞蹈构图,反之,没有舞蹈构图的舞台空间只是一个物理结构,是一个不能产生艺术作用的空壳。”。[2]77
舞蹈的内容可以通过两个方面展现,一方面是借助文字、语言和服装等非舞蹈手段作导引来想象和意会动作所展示的内涵;另一方面是直接用舞蹈手段从象征性与暗示性动作表象来想象、意会出来的内容。舞蹈通过动作的力度、幅度、韵律等构成的基本情调展示一种抽象的精神特征,对其动作美感的研究,是通往内涵研究的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