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秋白
(广东省德庆县文化馆,广东 德庆 526600)
“文化”是一个具有广泛内涵的集合概念。在我国,《易经》中:“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则为“文化”一词的最早出现。简言之,文化就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智慧积淀的总和。“文字”则是人类记录语言、文化的符号形式。一个民族的“文字”同属于一个民族的“文化”系列,因而包括文字在内的民族文化是该民族区域的全社会所共享。作为“社会之公器”的文化,人人都有权利享受并为促进社会的文明发展作出努力。
但是,教育部关于“汉字微调”方案论,则从多方面彰显了当前公共文化建设的偏失。浅议如下:
文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功能首先就是应用于民族区域人群的生产、生活的交际需要。由于环境、时空的变化,纷繁复杂事物的出现,人们仅靠语言进行人际交往已不相适应,“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为其繁。”(许慎《说文解字序》)因而文字自然成为继语言之后担负“交际”的重要工具。
人类社会活动交往的日益频繁,人类大脑思维的日益发展,社会信息量的剧增,传递信息的特殊使命因而为“文字”所肩负。它的基础在于语言的社会性,在于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约定俗成,因而具有对象的可指性意义。“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荀子《正名篇》)。
人类社会文字的出现,不仅实现了交际活动、传递信息的功能,而且由于“文字”的特殊“符号”形式,承载着人类漫长生存发展过程中改造自然、战胜自然的血与泪凝结的智慧经验,从而实现了人类文明与野蛮的分野并最终主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