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
(广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也是 《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基本职能.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后,我国电子政务逐步推行,机关管理现代化加速发展,公众对政府管理绩效和管理透明度的期望值日益提高,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受到了严峻挑战.在全球信息化大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建立以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以量化考核为载体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体系,实现行政效能监察的电子化发展.
行政效能监察电子化发展既是政府管理技术的变革,也是管理理念创新与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积极推进行政效能监察电子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监察效率
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是行政效能监察电子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行政效能监察和网络视频监察等手段,实现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等方面综合化、模块化、集成化的一种新型高效的网络监察系统.从传统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践来看,效能监察主要是通过查办投诉和举报,即通过事后监督的方式来实现的.行政监察机关通常受到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不足的限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