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武铁路安徽有限公司 窦德勇
合资铁路一般指铁道部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合资建设和经营的铁路,包括规范改制的铁路支线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地方股东一般以其管辖范围内征迁作为对合资铁路的出资。根据国家管理相关规范,需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合资铁路公司,作为合资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法人。
合资铁路打破了多年来我国铁路建设投资主体单一的局面,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拓宽了筹资渠道,铁路建设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一)“七五”期间,是探索起步阶段。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铁路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一些省、市、自治区政府为发展经济而修建铁路的愿望十分迫切,这是合资铁路建设的良好机遇。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与铁道部共同探索,通过合作的途径建设南防铁路,出现了合资建路的雏形。“七五”末期,在三茂铁路建设中,广东省政府与铁道部合作,组建了三茂铁路公司,共同出资建成了我国第一条中央与地方合资的铁路。
(二)“八五”期间,是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国家计委、铁道部在广东省联合召开了全国合资铁路工作会议,肯定了合资铁路发展的方向。1992年,国务院对合资铁路建设提出了“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并颁发了《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修建合资铁路是对传统的建设和管理体制一大突破,是深化铁路改革的一条新路”,“国家对合资铁路实行特殊运价,并给予其他必要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