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军
(中共北京市延庆县委党校 专业教研室,北京 102100)
党的十八大再一次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并创新性地提出 “三个倡导”,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平、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 “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是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助推器。 “三个倡导”从理论上讲,表述科学、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但 “三个倡导”能否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能否真正主导社会风尚,成为全社会行动准则,这还是一个需要实践检验的问题。不可否认,这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因此,要达到预期目标,还需要在实践中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的时候,社会各界就强烈呼吁要凝练出体现中国特色、引领时代发展、便于传播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由于分歧较大,没有提出来。 “从调研情况看,概括出能够得到广泛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1]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概括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全社会都信仰、追求这样的价值理念,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社会和谐,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提高我国软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