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排险”也需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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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指出:“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这样的警示准确揭示了执政风险和挑战之所在。报告强调,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排险”的根本措施。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近日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可谓“排险”所要达到的目标。
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中“险情”不同程度地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公共权力源于社会的授予,公权的运用天然具有代理属性,代理问题产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面对一些消极腐败现象的挑战,我们不必悲观,要积极汇集执政集体和民间社会的力量“排险”。就我国的政治特色而言,“顶层设计、顶层推动”的吏治和反腐,作为巨大,效率很高,这一优势理应得到进一步显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是防范滥权腐败的关键,制度努力永远不能松懈。同时,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领导、执政集体的力量和制度性努力,要更高效地发挥作用,需要更加健全的社会力量推动和协作,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降低制度成本。正因如此,十八大有关文献非常注重对社会力量、人民力量的呼吁和激发。据统计,十八大报告出现“人民”二字达145次之多,报告着力强调“让人民监督政府”,习近平同志重申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历史观,李克强同志提出了“尊重群众和基层首创精神”、“更好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