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一多
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建议
■余一多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历时2年,为规范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提供了有效指导。为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效能,进一步规范财政内部管理,笔者结合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对进一步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思考。
株洲市财政局每年对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按不低于该类机构数的30%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各业务管理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的合法、合规和有效性,内部控制的健全、合理和有效性,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及安全性。在内部检查过程中,除了发现存在的问题之外,该市检查组还将各被检科室(部门)在政策执行、部门管理中好的做法及优秀经验进行记录和整理,总结后在全局范围介绍和推广。
在2012年度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部控制健全、合理、管理特色明显。总结原因有两点: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状态良好。二是制度执行到位,按章操作,有条不紊。
在2011年度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社会保障科基础工作亮点突出,科室管理精细、规范、科学、高效。一是根据业务特点建立了一套便捷、统一的社保资金统计台账。二是文书、指标档案管理精细。在分类、分系统完整整理归档纸质资料的同时,实行档案案卷与卷内目录电子查阅,充分发挥了业务档案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