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湖北 武汉 430083)
在经济转型时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全局的重要战略决策和现实任务。作为居身于中央以及省级政府和微观经济单位之间的基层政府,其行为的规范化程度、理性化程度、长远化程度、全局化程度将直接并强有力地制约和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和效果,基层政府不仅是“道德人”,而且具有“经济人”、“政治人”的一般特征,其行为往往带有企业化倾向。因此,在经济转型时期,基层政府行为约束激励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并没有实行激进的自由化和私有化的改革,而是通过放权让利等一系列渐进式的制度改革逐步激发基层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其为发展经济而竞争。在促使基层政府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也没有忽视对其不负责竞争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并对基层政府的激励和约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激励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进一步扩大对基层政府的分权,为基层政府提供了发展经济的动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央开始向基层政府实行放权让利的改革。1980年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打破了建国以来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基层政府拥有了相对独立的财权。1985年和1988年分别实行了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和大包干的财政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政府的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