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飞
县乡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罗飞
县乡财政监督作为我国财政监督体系的前沿与基础层级,处于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的终端,其功能的发挥状况,直接影响到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宏观调控和民生保障的实现。因此,研究和分析县乡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的地区仅仅把财政资金使用即财政支出作为监督对象,而有的地区涵盖了财政收支及国有资产和会计监督。二是基层财政工作缺位和越位并存。有的地方乡镇财政只是一个报账单位,或是只负责发放涉农补贴,无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的职责。有的地方财政人员同时负责乡镇机关后勤、执勤、包村等工作,日常财政管理和监督不能到位。
一是县乡财政监督工作不受重视。县乡财政管理工作中“重分配、轻监督”的观念浓厚。基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县乡财政监督工作普遍不重视。财政部门也大多把工作重心放在财政资金的筹集和分配上,重支付,轻管理。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惯性思维,这种思维一直持续到现在,并且越到基层越突出。在很多地方,县乡财政监督工作基本流于形式。
二是县乡财政普遍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想监督的“三不”现象。不愿监督,即县乡财政监督人员一般不会主动开展监督,内心存在“多做不如少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非上级或领导安排不会主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