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莉,李 静
(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医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重庆 400016)
2010年2月24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在各地开展改革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进[1]。公立医院改革对社会、民众、医疗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也关乎此轮新医改的成败。各界期待改革后能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改革涉及扭转政府执政理念、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变革、各方利益再分配等问题[2],非常艰巨,复杂,面临许多困难。
1.1 政府是落实公益性的责任主体,必须担起责任并扭转执政理念 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维护人民健康权益[1]。一直以来,政府既是公立医院的举办方又是监管方[3]。而实际情况是长期以来政府投入不足,医院实行“以药补医”。医疗费用增长快,在于政府财政对医院运行费用及人员工资补偿机制不明确,导致医院自行筹措经费,同时敦促医务人员重视医院收入,也把经济收入增长当成了运行模式的主要目标。
要满足新医改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提供优质服务的目标,落实公立医院公益性,突出难点就在于国家如何投入建设费、设备购置费、员工基本工资等。如中央财政只保证基础建设投入,把更多投入放到地方财政,在辖域医疗服务能力没有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体系,没有法律保证、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地方投入的积极性和经费的落实到位,且财政困难地区是否有能力投入,没有依据和标准,也考验国家财力和政府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