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网络监管比较研究

2012-08-15 00:43:59刘淼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10期

刘 淼

(郑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中美网络监管比较研究

刘 淼

(郑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对于网络监管这一崭新课题,中美既存在着很多相同点,也存在着许多差异.中美网络监管的相同点主要体现在:二者都是从道德、技术和立法这三个层面来进行监管.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主要采取以政府主导和各行业自律他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由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三个阶段组成,针对每个阶段的特点,灵活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监管不同的对象,共同完善监管体系.相对而言,美国的网络监管主要体现在法制和行业自律.它首先通过立法解决监管权争议,其次对网络生活的各方面完善立法并依法执行监督,此外鼓励互联网行业加强自律,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对比中美网络监管的异同点,我们不难发现当前中美网络监管效果存在差距的原因.这对我国政府在监管过程中不断创新和汲取他国成功经验,推动中国的互联网建设向着更加健康蓬勃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网络监管;立法;网络技术;道德

2012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了《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突破5亿,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在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为全中国数亿的上网用户提供一个洁净、文明、安全的互联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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