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辉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071)
基于特殊性研究的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界定*
张新辉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071)
正确把握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是科学界定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内涵、推动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内生性、多重性、分类性、广泛性等4方面特殊性。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分层分类的社会责任构成的统一整体。
企业社会责任;国有企业;特殊性;内涵
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必须从研究国有企业性质入手,明确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科学界定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深刻剖析国有企业的性质,是正确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这一组织形态的前提,也是研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特殊性的关键。学术界在研究国有企业性质方面有以下观点:
(一)从制度安排角度研究国有企业的性质。黄速建、余菁认为,国有企业是一种政府干预和参与经济的工具与手段,是政府针对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市场失效问题而代表公众利益所采取的诸多政策举措的一种。国有企业作为一个制度安排,与政府干预经济的其他手段,如政府管制、补贴等都是同质的。政府选择采取国有企业干预经济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有效性。从制度安排的角度思考国有企业的性质问题,考虑更多的是制度安排的经济有效性,却忽略了政治制度的现实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