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玲 王翠玉
医院急诊科接治的患者多是突发性急、危、重症患者,急诊科的救护,能挽救大量重伤员的生命。急诊室的救治保证了患者进一步获得确定性治疗的成功率[1]。在实际抢救工作中,急救人员由于流程不清晰,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合理,造成面对复杂危急的急救现场时,出现忙而乱的状态,工作效率差[2]。我科在分析总结危急重症抢救工作的基础上,规范了抢救程序,提出了定职抢救法。2009年1月实施定职抢救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以2009年1月为时间点,收集实施定职抢救方法前后各3年在急诊科进行抢救的同类别的危重症患者7645例,实施前2750例,其中男1235例,女1515例,年龄3~90岁。重度颅脑损伤523例,骨盆骨折伴休克656例,多发伤569例,心脑血管系统疾病865例,其他疾病137例。实施后4895例,其中男2978例,女1917例。年龄1~88岁。重度颅脑损伤986例,骨盆骨折伴休克847例,多发伤656例,心脑血管系统疾病1796例,其他610例。
1.2 方法
1.2.1 实施定职抢救模式前方法 患者入抢救室后,护士随机实施各种救护措施,在抢救中的职责和任务没有明确的分工。
1.2.2 定职抢救法 实施后的抢救模式根据护士的资历、能力及工作经验相对分工,每个人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职责及任务,相对固定,但在抢救的过程中又可灵活机动。抢救危重患者时根据护理人员人力情况而定,可采用4人,3人,2人组合抢救法。具体如下:
1.2.2.1 4人组合抢救配合 适用于护理人员充分时。A护士为急救护理组长,选择护龄7年以上护师担任,主要职责是协助医师对病情进行评估,指挥整个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