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铭 □张道理 □祖克宇 □王保平(南召县水利局)
南召县位于伏牛山东部南麓,南阳盆地北缘,全县辖16个乡(镇),340个行政村,总人口63万人,总面积2946km2,其中山区、丘陵区面积2817km2,占全县总面积的95.6%。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矿产资源丰富。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县域内各种建设项目开发日益活跃,特别是采矿业的兴起膨胀,使全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近年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538.7 km2,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52%,年土壤流失量 538.3万 t,侵蚀模数达3500t/km2·a。严重的水土流失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7年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南召县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管理,统筹谋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水保监督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以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水利、土地、环保、林业、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开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横向联合,综合执法。把以编报水保方案做为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的硬性前置条件,极大推动了水保方案的编制工作。
2009年南召县被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根据国家水利部能力建设要求,结合南召县实际情况,扎实开展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一是成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专职机构“南召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全供事业单位,定编14人,履行《水保法》赋予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规费征收、水土流失案件查处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