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萍(黄河河口研究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污染事件正成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尤其是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往往不仅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而且对生态环境影响极大,严重时将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有效地控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并将其损失降至最低,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现实问题。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仅要从流域整体层面上进行统一管理,还要立足各个地区进行区域管理,因此需要尽快在黄河河口地区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水资源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水资源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突发水污染事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因偶然原因导致污染物在短期内大量排放造成水污染,如2012年1月15日发生的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沿岸及下游居民饮水安全遭到严重威胁;另一类则是污染物长期排放产生累积效应,最终在某个时间骤然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产生重大影响,如2007年5月太湖蓝藻爆发导致无锡市饮用水源被污染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具有危害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属于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范畴,但是与常规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不同,有其工作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