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青杰
(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平顶山467036)
目前城中村还没有形成各个学科普遍认可的定义,学者们从各自的研究角度界定和描述城中村。张建明认为,“城中村是位于城市边缘地带,一方面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享有城市的某些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还保留着乡村的某些景观,以及小农经济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农村社区”[1]。代堂平认为,“城中村是指从地域角度已被纳入城市范畴的局部地区,就其社会属性而言,仍属于传统的农村社区的矛盾现象,是一种特殊社区”[2]。贾生华认为,“城中村”的本质可以理解为“各种利益相关者不同利益相互关系的联结”[3]。李俊夫认为,“城中村是指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被包围的、没有或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4]。李诚认为,”城中村不仅是空间概念,更是社会经济概念,它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保留着的在社会结构、经济生活、人员身份及管理方式等方面依然传承农业社会特点的农村聚落点”[5]。综合各种观点,作者认为,从更抽象意义看,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市化快速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的空间。这种空间独特性体现在:
(1)独特政治空间。城中村仍延续二元管理体制,仍然保留着原有的农村管理模式。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社会事务由村民委员会自治管理,村规民约是重要的社会管理规范,管理的一切费用由集体承担;村民仍是农业户口,可以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