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宪法与新宪法观的生成

2012-08-15 00:49:31周林刚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6期

周林刚(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八二宪法与新宪法观的生成

周林刚(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八二宪法代表着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上的一次深刻转变,对此,似乎不应提出重大的异议。但对这一转变的内涵却有必要加以澄清。这种转变不能单纯从政策学或所谓的基本路线的角度来识别,还有一个比政策或路线更为基础的形式维度。

在当下对八二宪法的研究中,特别需要强调这个更为基础的维度,以免人们过分强调现行宪法与五四宪法之间的承继关系。〔1〕例如,《战略与管理》杂志社在2012年4月14日举办的“纪念八二宪法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任建涛教授即认为,八二宪法某种意义上是对五四宪法的回归。该研讨会的文字记录稿配发的“编者按”,更是断然地认为,“八二宪法是改革史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以经济先行的常态国家建构具有了正式的宪法基础,同时也正式开启了改革时代法制建设的大幕,设定了法制建设的合法性基础和边界。然而,这不是一次孤立、与传统彻底断裂的创新事件,而是在政治决断和根本法意义上对五四宪法甚至《共同纲领》的一种结构性的回归。”来源:http://www.cssm.gov.cn/view.php?id=32464,2012年8月20日访问。事实上,尽管可以有所保留,但八二宪法开启的,是全新的宪法史。

这个基础的形式维度由若干不同的要素构成。本文将依次讨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宪法条文的形式品性,其次是共同体成员的特质,最后是权威渊源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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