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波(郑州市尖岗水库管理处)
水库水政监察大队是水政执法最基层单位,也是水利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他们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良好的水事秩序。目前,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涉库区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水事案件查处的工作量迅猛增加,难度日益加大,水政工作要想适应新的形势,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尖岗水库是郑州市最大的一座水库,在郑州市基层水政执法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为全面开展水政工作,2000年成立了尖岗水库水政监察大队,按照法规受委托权限负责尖岗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在查处水事案件的过程中,水库水政监察员发扬不怕困难、敢于碰硬、乐于奉献的精神,在执法手段和装备简单落后、执法环境恶劣的情况下,仍然忠实履行职责;在维护水事秩序、查处水事案件、调处水事纠纷及维护水库管理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尖岗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两个乡(镇)、23个自然村约5万人,经济相对落后,库区群众的水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各类水事案件时有发生,加之水库水政缺乏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许多方面问题很难彻底依法处理。
水政监察人员的素质决定水政监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随着国家的改革和发展,水行政执法正在向综合化执法方向发展,要求随着执法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