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尧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重庆400016)
自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重庆市在大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称“规划环评”)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政策法规方面,2005年4月,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5]40号);2007年9月起实施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中,对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正在着手起草《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将进一步明确规划环评的具体范围、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等。在实践方面,重庆市重点推进了全市48个市级工业园区、18个贸易转移承接地、16个三峡移民生态工业园等工业园区或集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对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促进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笔者曾参与了10余个工业园区或集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发现重庆市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在快速推进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项工作的效率和作用,这里将逐一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
“早期介入”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2003)[1]中所明确的一个重要原则,要求规划环评尽可能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通过提前介入到规划前期研究、规划框架制定、规划草案起草等各个阶段,与规划编制互动,方能充分发挥好规划环评参与综合决策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