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2012-08-15 00:50:50王彩铃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21期

□文/王彩铃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

20世纪七十年代,衍生金融工具在美国诞生。衍生金融工具创立的初衷是用于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它具有对冲和套期保值的功能,如1972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第一份金融期货合约就是为了应付汇率风险而设计的。但是,衍生金融工具又具有投机性,使其在转移风险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涉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衍生产品具有高杠杆性,操作稍有不慎,都会带来重大损失。从资本约束的角度看,一些国际性银行即使从事巨额的衍生金融交易,也不会影响资本充足率要求,更严重的是,衍生金融交易的潜在损失很难觉察和控制,如果再掺杂内部舞弊行为,亏赢在账面上看不出来,会令不少参与者蒙受严重损失。如美国奥兰治县破产、英国巴林银行倒闭和法国兴业银行事件等,直接原因都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造成巨额亏损。因此,加强衍生金融工具审计,防范金融风险成为当务之急。

一、衍生金融工具内在风险分析

金融工具分为基本金融工具和创新金融工具。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第32号准则的定义,金融工具是指对一家企业产生金融资产同时又能对另一家企业产生金融负债或权益的任何合同。而目前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尚无统一看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9号“衍生金融工具和金融工具价值的揭示”将衍生金融工具定义为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业务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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