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尔哈特的允许原则

2012-08-15 00:50:10郑林娟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郑林娟

现代以来,随着启蒙理性所造就的人文主义精神在人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里的弥漫,传统的医学模式(medical model)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人为中心,重视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对人体健康和疾病的影响,且受哲学思辨和道德法律等社会价值观指导的人文医学模式,逐步取代生物医学模式,成为主流医学模式。受人文医学模式影响,医患关系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医生的家长主义受到遏制,而患者权利得到普遍重视。另一方面,随着传统信仰结构的崩溃,道德多元主义流行,医学高新技术的应用缺乏权威的道德指引,这种现象在医疗实践中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医患双方在道德问题上的分歧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冲突不断。为有效化解医学领域中的道德争议,建立医患双方基于道德认同基础上的合作友善关系,一门被称作“生命伦理学”①生命伦理学自20世纪60年代形成以来,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更确切地说,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应称为医学伦理学。第二阶段,医生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家长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病人权利的学术同盟,乐于重新讨论医患关系。第三阶段,诺尔曼·丹尼尔斯的《公正的卫生保健》一书是早期的代表作。生命伦理学家着手研究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许多细节。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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