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鹏飞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广东·韶关)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的需要,是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需要,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山区由于独特的地理条件,传统农业中的种养业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不仅改变了山区农村经济发展面貌,同时还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韶关作为典型的山区城市,经济欠发达、农业人口众多、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农业投入不足,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农业劳动者整体素质不高;生产经营分散,市场不健全,导致韶关农民收入较低。在农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农民工资性收入难以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韶关农民增收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韶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韶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2011年上半年,全市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79户,成员总数14,525人,出资金额合计 20,649.3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61.28%、71.08%、58%。其中,本期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83户,成员总数1,530人,出资总额合计3,318.51万元。
(二)韶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点
1、政府部门创造宽松的外部发展环境。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韶关各级政府多方面采取措施积极引导。2010年,广东省韶关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