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 丽
(平顶山学院 河南·平顶山)
资本是指可以带来剩余价值,即可以获得超过其价值的价值。少数的经济学者认为人力资本这个概念是不科学的,要使用人力资本这一概念,它就必须具有资本概念的一般特性与实质内涵,即价值性、增殖性、差异性、独占性和可转让性。这些经济学者认为人力资本是与物化资本相对的形式,不具备以上四种特征。对于人力资本的研究最早始于亚当·斯密,后来李斯特提出了精神资本的概念,他主张把教师列入生产者之列;人力资本学说的赞同者还有西尼尔,他提出了智力资本的概念;使人力资本学说得到发展的是20世纪五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他们重新提出人力资本概念,并且将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挣得收入量化来深化对人力资本的理解。当然,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并非西方经济学家的专利,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多处闪烁着人力资本思想的光辉。虽然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没有明确地使用过人力资本概念,但却有劳动力商品、可变资本的概念,这些概念和相关理论与当代人力资本理论存在相通之处,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阐述马克思关于人力资本的思想: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止一次提到劳动力商品,作为商品的劳动力自然具有价值。马克思认为,“同任何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