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理性原则下的幸福观

2012-08-15 00:48:40周彬彬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周彬彬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扬州 225000)

论康德理性原则下的幸福观

周彬彬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扬州 225000)

康德认为经验论派和理性论派的幸福观都不能使人们得到真正的幸福,进而他将理性原则应用到幸福论中,提出了以“自律”为原则、“善良意志”为条件的理性主义幸福观,超出了以往的幸福观念。主张以德配福,德福可以在至善中得到统一。认真分析康德的幸福观,对当代人捍卫道德尊严和实现配享幸福有着深刻的启示。

幸福观; 康德; 善良意志; 以德配福

一、幸福观的哲学背景

1.经验论派的幸福论

经验幸福论者强调把幸福根基建立在个人的经验基础上,依靠自己的感官去感知、认知客观世界。这种快乐和幸福正如弗兰西斯·培根所述,“有的人虽然对某些快乐比其他快乐更喜欢享受,可是他们在失掉那些快乐时,仍然无动于衷。同样,人们如果说,不要用某种东西,免得你在缺乏它时,感到匮乏;不要欲望它,免得你恐怕失掉它。”[1]经验论者心中的幸福快乐是支配着人们的欲望与追求的,而一切含灵之物,本性都有追求幸福的倾向,正如洛克所说:“人人都欲望幸福——人们如果再问,什么驱迫欲望,则我可以答复说,那就是幸福,而且亦只有幸福。”[2]

2.唯理论派的幸福论

当经验论哲学派在英国发展的同时,唯理论哲学流派也在欧洲大陆上悄然兴起。唯理论派的哲学家们更加注重对人类心灵内在活动的反省,注重人类主体意识的加强,以使哲学的思考变得更加深远、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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