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力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 “改进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于广洲署长在全国海关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监管工作是海关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是做好海关各项工作的前提。全国海关要深刻认识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着力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实际监管、加强科学监管、加强文明监管,要在监管有效性、执法统一性、工作时效性、破解突出问题等方面做到明显改进。”鲁培军副署长要求把 “四个明显改进”作为研究部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 “四个加强”作为推动落实工作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作为直属海关,如何在新形势下,结合实际做好监管工作,将中央、总署领导的要求落到实处,是一个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监督管理是海关的基本职能,也是实现海关工作效能的重要基础。当前,面对社会经济结构复杂化、利益需求多元化和社会功能多样化的社会转型期,海关传统监管工作模式表现出 “四个不够”:
一是总体要求把握不够全面。“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的四好总体要求的适时提出,将海关主要职能与实现职能的重要基础有机结合,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涵盖了海关工作内涵及外延的全部内容,构建了一个科学完整的逻辑结构。要真正将这一总体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把好国门与做好服务同步推进,亟待进行有深度、有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