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帆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16)
2012年7月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对《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征管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2012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司在长沙税务干部学院举办了《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高级培训班》,各省国税、地税主管征管与科技工作的局领导对《征管改革方案》进行了较深入的学习、研讨,提出了较全面、系统的修改建议与意见。笔者也全程参与了培训学习和研讨交流,本人就当前深化征管改革的若干重要问题谈一些看法。
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就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对税收征管改革系统性、全局性的谋划,是征管改革科学性的关键,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各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包括总体目标与近期规划的关系,政策制定与现实征管的关系,税收业务与组织机构的关系,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关系,税源分类和业务分工的关系等。实践证明,没有“顶层设计”的改革,容易偏离改革的方向、目标,呈现各自为政、乱象丛生的现象,改革也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征管改革方案》鼓励各地国税、地税试点改革模式,从目前全国各地试点的情况看,改革模式与方案五花八门,如果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不到位,有可能出现改革走回头路和来回折腾的问题,导致改革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不能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