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明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 200003)
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对蔬菜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市委农办和市农委的领导下,市郊菜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市郊蔬菜综合竞争力,努力稳定以绿叶菜为主的地产蔬菜的生产和供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1.1 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市政府与9个郊区县以及光明食品、上海实业两个企业集团签订的《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全市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3.33万hm2,其中绿叶菜面积不少于1.17万hm2。为确保夏淡蔬菜供应,2011年6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了夏淡绿叶菜种植1.4万hm2的要求。市政府还与9个中心城区签订了《保障绿叶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区每个标准化菜市场按蔬菜经营摊位数的10%,设置绿叶菜产销对接专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经营。
1.1.2 制定考核办法 市政府办公厅于2010年12月20日印发 《稳定蔬菜生产确保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对各区县蔬菜生产面积与上市量及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并将地产绿叶菜上市量与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相挂钩。各区县政府按市政府要求,将蔬菜种植面积、绿叶菜种植面积及上市量、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量化分解到乡镇和生产基地,做好相关考核数据的统计上报,市农委做好信息汇总和旬报、月报等情况通报,并抓好质量抽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