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责任优先原则:兼评《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二款之规定

2012-08-15 00:43:37余中根
红河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法律

余中根

(保山学院,云南保山 678000)

《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二款规定:“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款规定了一个新的规则,叫做侵权责任优先原则,也叫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这一条款解决了一个焦点问题,即侵权人同时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律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一 何谓侵权责任优先原则

侵权责任优先原则指的是,当侵权人的责任财产不足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时,应优先承担侵权责任,即民事责任。只有在侵权责任人完全承担了侵权责任后,如果其财产还有剩余,才可以继续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1]

一般情况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独立存在,并行不悖,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一责任主体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承担罚款、罚金及没收财产等行政或刑事责任时,三种责任就发生了冲突,难以同时适用,必然会产生哪一种责任优先适用的问题。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就是解决这类责任竞合时的法律原则,即一责任主体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时,优先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当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冲突时,优先承担侵权责任。如一企业生产伪劣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并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需同时承担对消费者的侵权责任以及生产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刑事责任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对受害人的赔偿以及罚金时,对受害人的侵权责任优先于罚金承担。……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
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
新少年(2023年9期)2023-10-14 15:57:47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方法(2022年1期)2022-07-21 09:17:10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法律方法(2021年3期)2021-03-16 05:57:02
为什么法律推理必须是独特的
法律方法(2019年4期)2019-11-16 01:07:16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法律方法(2019年3期)2019-09-11 06:27:06
法律拟制与法律变迁
法律方法(2019年1期)2019-05-21 01:03:26
非正义法律之解释与无效
法律方法(2018年2期)2018-07-13 03:21:38
《欢乐颂》中的法律“梗”
学生天地(2016年23期)2016-05-17 05:47:10
让人死亡的法律
山东青年(2016年1期)2016-02-28 14:25:30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中国卫生(2015年1期)2015-11-16 01:05:56